七部委力挺光伏
1、生态环境部:未来十年我国将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
12月15日,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表示,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
2、工信部:光伏玻璃不受产能置换限制
生态环境部表态大力支持光伏发展第二天,工信部又发一利好政策,直指光伏玻璃持续涨价影响光伏组件生产和交付能力的问题。
12月16日,工信部就《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工信部在这则文件中表示,光伏压延玻璃和汽车玻璃项目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
这则文件意味着光伏压延玻璃不需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即可投产新的项目,在挪去产能置换这个“紧箍咒”后,光伏压延玻璃的产能将会迅速扩大,而光伏玻璃供应掣肘光伏迎接平价时代的阴霾也将一挥而散。
3、交通运输部:鼓励在服务区、边坡等公路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
首先,8月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意见》提到,打造融合高效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在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应用上,鼓励在服务区、边坡等公路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与市电等并网供电。
数据显示,到2020年,我国高速公里里程已达15万公里。按照平均每50公里一对服务区的标准粗略计算,全国约有3000对以上服务区,加上边坡的面积,装机的空间非常大。
4、交通运输部:制定高速公路路侧光伏工程技术规范
《意见》提出,基于绿色能源的智慧高速公路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高速公路绿色能源建设模式与技术规范研究,制定高速公路路侧光伏工程技术规范,探索建立绿色能源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开展绿色能源综合服务模式与市场化电力交易盈利模式研究,建设基于分布式光储系统的高速公路智慧能源服务平台,促进绿色能源发用电产业一体化发展。
对比两个文件,小编的理解是,如果说交通运输部提出“鼓励在服务区、边坡等公路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是将光伏+交通产业融合的一次尝试的话,那么明确说将“制定高速公路路侧光伏工程技术规范”,则意味着光伏+交通的行业协同发展付诸于实操阶段。
5、国家能源局:将继续出台多项扶持光伏产业的政策
12月10日,2020年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年度大会举行,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任育之出席并讲话,透露了国家能源局将扶持光伏产业发展的一些政策动向。
任育之表示,“十四五”期间,光伏发电将脱离补贴进入平价时代,但国家能源局则将继续出台扶持光伏产业的政策。这些政策包括新能源基地示范工程行动计划,考虑在三北、西南布局多个千万千瓦级的新能源基地,在各地推动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的光伏发电平价基地,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农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多模式的光伏发电项目。
任育之称,目前初步考虑继续完善可能再生能源消纳权重考核制度以及绿证制度,并且可能要有一些很大的变化,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出平价时代光伏电价政策,做好与电力市场的衔接。
6、财政部:2006年及以后项目全部纳入补贴清单
而在国家能源局就十四五光伏产业谋局布篇前,负责光伏补贴政策制订的财政部于11月25日对外释放一项重大利好。当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 2006年及以后年度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手续并且完成全容量并网的所有项目均可申报进入补贴清单。
相较于2020年3月23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财政部最新《通知》中剔除了“光伏发电需要于2017年7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光伏领跑者和2019年竞价项目并网时间可延长至2019年12月底”的时间限制,明确有建设指标的所有合规项目都将通过此次补贴清单申报获得确权。
无疑,这一《通知》的下发,对于补贴被拖欠的可再生能源企业而言,不啻于吃了一颗“定心丸”,打了一针“强心剂”。在补贴确权以及欠补问题有望得以解决的背景下,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企业必将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7、科技部:鼓励“光伏+生态修复”项目,推动荒漠化修复!
在推动光伏+的发展方面,科技部和住建部也有利好政策下发。
8、住建部发布《太阳能发电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住建部方面,11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太阳能发电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太阳能发电工程规范方面向社会广泛公开征求意见。
文章来源:能源100、研报社、北极星光伏学院